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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

新网站备案流程引导图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


    管局备案规则规定了 ICP 备案信息填写要求、所需提交的资料、备案信息变更规则、和备案转移规则。


   常见备案申请驳回原因


    您提交备案申请后,您的备案信息首先会由阿里云备案审核专员进行审核。阿里云审核通过后,会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备案成功。


    审核过程中,如果审核专员发现您提交的信息不满足备案要求,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如果备案申请被驳回,请根据驳回原因排查问题所在,并按当地管局备案规则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TOP 1:域名所有人不正确


    回原因驳:域名所有人不正确,即域名所有人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


    根据工信部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网站备案域名进行域名信息核验。域名信息核验要求:


    网站备案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名为已获得中国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名。

    网站备案域名必须通过中国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和管理。

    网站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

    网站备案域名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

    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相符。


    在审核备案信息时,管局会审核域名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及域名所有人和备案主体信息(姓名、证件等)是否一致。即使域名符合备案要求,如果域名所有人和备案主体信息有不同,备案申请会被驳回。


    处理办法:变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或修改备案主体信息,使二者保持一致。


    TOP 2:网站名称不合格


    驳回原因:网站名称不合格,即网站未按规范命名,或违反规定,名称中包含禁止使用的词汇、敏感词汇等。


    网站命名规范:


    网站名称与网站内容有关。

    三个汉字或以上。

    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字母,不包含特殊符号。

    非国家级单位,不得以中国、中华、中央、人民、人大、国家等字头命名。

    不得直接以网站域名命名。

    不得使用敏感词语(如,反腐、赌博、廉政、色情等)命名。

    个人网站命名有更多限制规则。请参见 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说明

    如果网站名称或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不能进行个人性质备案,需进行单位性质备案,即 主办单位性质 选择为 企业 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处理办法:按照网站命名规范修改网站名称。


    TOP 3: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跨省备案,即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所颁发的证件。


    处理办法:根据您的备案主体类型和当地管局规则要求,修改信息或提供补充证件资料。


    单位备案:单位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个人备案:请先阅读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TOP 4:网站内容不合格


    驳回原因:网站内容不合格,即网站内容可能涉及不被允许的内容或需办理前置审批的内容。


    需办理前置审批的行业内容: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文化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类、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


    处理办法: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网站内容调整或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调整网站内容,使其合法合规。


    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请勿选择为个人性质备案,请选择单位性质备案,即 主办单位性质 选择为 企业 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若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请先到相关批复单位办理前置审批,并在备案信息中输入审批号和上传审批文件。办理前置审批,请参见 如何办理前置审批?


    TOP 5:证件不合格


    驳回原因:证件不合格,即证件图片不清晰,或没有提交管局要求的全部证件。


    处理办法:重新提交管局要求的所有证件,并且证件图片完整、清晰。


    TOP 6:主体负责人非法人


    驳回原因:主体负责人非法人,即企业备案时,管局备案规则要求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但提交的备案信息中,备案负责人不是企业法人。


    处理办法:按照管局规则要求,修改备案主体负责人信息和证件资料:


    将备案负责人设为企业法人。

    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仅部分管局支持)。


    TOP 7:电话号码问题


    驳回原因:电话号码问题,即提供的联系电话不是备案地区号段的电话号码,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等原因。


    处理办法:


    使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号段的电话号码。

    保证电话畅通,并有人接听。

 

    说明


    因为部分管局对电话号码有限制,使用虚拟运营商号段的电话号码之前,请确认管局是否支持虚拟号段的电话号码。


    TOP 8:核验单不合格


    驳回原因:核验单不合格,即提交的核验单不是备案当地管局要求的核验单,或没有按当地管局要求填写。


    处理办法:在上传资料页面,下载备案地区对应的真实性核验单模板,并按要求填写后,重新上传。


    TOP 9:手机号码备案频率大于1


    驳回原因:手机号码备案频率大于1,即该手机号码已用于其他备案主体进行过备案。


    处理办法:更换手机号码。


    TOP 10:备案类型错误


    驳回原因:备案类型错误,即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无主体增加网站备案等备案类型错误。


    阿里云备案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自动判断您的备案类型。备案类型错误,通常是因为信息输入错误导致,如备案主办单位名称错误,或证件号码错误等。


    处理办法:核对输入的信息(如,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主办单位性质、主办单位证件类型、主办单位证件号码,域名等),定位错误信息,并修改。


    备案导航


    如果您使用中国大陆境内节点的阿里云服务器来托管您的网站,您需根据所在省市管局的 备案规则, 在 阿里云备案系统 提交 ICP 备案申请。管局审核通过后,您便可设置域名解析,将您的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开通网站访问。


    您可以在 阿里云备案系统 进行以下非经营性备案操作:


    首次备案


    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及网站域名都未进行过工信部备案,且使用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网站,需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进行工信部备案。


    接入备案(将原有备案转入阿里云)


    如果您的网站域名已通过其它服务商成功备案,现将网站域名解析设置指向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则需要您在阿里云备案系统进行接入备案。接入备案分为:主体不在阿里云接入备案和主体在阿里云接入备案。


    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不在阿里云)


    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已通过其他服务商进行过工信部备案,现有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的新网站还未备案,需在阿里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网站域名备案申请,可按照原备案不在阿里云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在阿里云)


    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已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有过成功的备案,现有新的网站托管到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上,需要新增网站备案。


    变更备案信息


    您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成功备案后,如需变更备案主体信息(如: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等)或网站信息(如:增加、删除域名等),需通过变更主体 或变更网站信息来实现。


    认领原万网备案


    2010 年 6 月前通过万网备案成功,且获得备案号之后未将备案接入其他服务商,也未将备案信息导入到您的阿里云账户,现在需认领备案。


    阿里巴巴旺铺和企业官网备案


    阿里巴巴旺铺/企业官网在绑定顶级域名后,必须在新 阿里云 ICP 代备案系统 完成 ICP 备案。


    注销备案


    如您通过阿里云备案的网站已不再使用,您需注销备案(主体/网站)或取消接入。如您是要注销某个网站的多个域名中的一个域名,请勿注销网站,而是通过变更网站信息删除该域名,管局审核通过后,该域名备案删除。


    此外, 公安备案和经营性备案,需您自行到相关部门网站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公安备案: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登录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经营性备案: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网站,需获得工商许可证。您需在非经营性备案通过通信管理局审核,获得备案号后,再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经营性备案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请咨询当地管局。您可从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 进入各省市管局网站。


    说明


    弹性 Web 托管服务器不支持经营性备案。


   新手必看


    备案准备


    一:了解备案


    所有托管在中国大陆地域服务器上的网站均需备案。


    1:为什么要备案


    根据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 292 号令),网站在未完成备案之前,不能指向大陆境内服务器开通访问。如果您的网站托管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或者开通 CDN 服务,就必须申请 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备案。若网站服务器为非中国大陆节点,则不用申请备案。


    工信部 ICP 备案包含两种类型:


    ICP 备案: 对于单纯的资讯性并且不涉及直销的网站,需要申请 ICP 备案。ICP 备案可通过网站托管服务器提供商或网络空间服务商(如电信、移动、联通等)进行申请。阿里云 ICP 备案操作可分为:首次备案、接入备案、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不在阿里云)和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在阿里云)。


    经营性 ICP 许可证: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需获得商用许可证。要申请经营性 ICP 许可证,您必须先有一个有效的 ICP 备案号。经营性备案需用户自己到当地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服务商可协助提供资质以及接入协议。具体办理要求需您登录当地经营性备案网站进行查看。


    说明


    根据 2016 年最新要求,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您可以在服务器提供商的备案系统提交 ICP 备案申请。如果您使用的是阿里云的服务器,请登录阿里云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具体步骤,请参见备案图文引导。


    快速学习 ICP备案,推荐您关注 ICP 备案 Learning Path,查看推荐文档及视频。


    2:什么是备案


    ICP 备案:是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MIIT) 发布的许可证。如果您需要在中国大陆地区托管网站,或者开通 CDN 服务,就必须申请 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备案。


    ICP 备案证书包含两种类型:


    ICP 备案号: 所有托管在中国大陆地区服务器的网站,必须进行 ICP 备案。阿里云服务器用户需通过 阿里云备案系统 提交 ICP 备案申请。


    经营性 ICP 许可证: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需获得商用许可证。要申请经营性 ICP 许可证,需先获得 ICP 备案号。经营性备案需用户自行到当地通信管理局进行办理。


    接入备案:域名已通过其他服务商取得 ICP 备案号,现要将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由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网站,则需要将该网站域名的备案信息接入阿里云。


    变更备案:修改和变更备案信息(主体信息或网站信息)。


    增加网站:备案主体已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进行过网站域名备案,现有使用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的新网站需备案,需增加网站备案。


    无主体增加网站备案:备案主体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有过成功的网站域名备案,现有使用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的新网站需备案,需在阿里云进行新网站域名备案。


    认领备案:2010 年 6 月前在万网已备案成功,且获得备案号之后未将备案信息转入其他服务商。由于原万网备案平台目前只能登录,不能进行新的备案操作,您需认领原备案信息,并将备案信息导入阿里云新备案系统。


    备案服务号: 备案服务号是用于在 阿里云备案系统 填写备案信息时,关联阿里云服务器的验证码,例如:32a43232-a888-88e8-b9ec-00888be8888f。通过阿里云控制台 备案服务号申请 进行申请备案服务号。申请备案服务号的前提条件:您已购买满足阿里云备案要求的阿里云服务器或建站市场产品。


    备案密码: 每个 ICP 备案号都有一个由工信部颁发的专属密码。提交接入备案或注销备案申请时,系统会提示输入工信部的备案密码。如果忘记备案密码,可在工信部系统(www.miitbeian.gov.cn)主页,单击找回备案密码,然后按流程找回。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需在备案流程中,上传资料页面,下载备案对应的当地管局的真实性核验单模板,并按照模板上的要求完成填写。部分省市管局对真实性核验单的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的特殊要求,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备案系统中下载对应的模板。


    注销备案:如果不再继续使用已备案的主体或域名,需注销备案信息。注销分为以下两种:


    注销主体:将备案主体的全部信息注销。注销后备案的主体和域名可重新进行备案申请。


    注销网站:将备案主体下某个网站备案信息注销。注销后主体依然存在,主体下其他未注销网站不受影响。


    取消接入:将备案信息与阿里云备案系统的关联删除。阿里云将不再是您的接入服务商,域名也无法指向阿里云中国大陆地域服务器实现访问,但您在工信部的备案号仍然存在。您需尽快联系正在使用的服务提供商提交备案接入申请,否则备案信息有被管局注销的风险。


    二:ICP备案准备


    通过阿里云 ICP 代备案系统备案之前,您需要阅读管局备案规则,并按要求准备资料,包括满足 ICP 备案要求的域名、购买阿里云服务器等。


    1:ICP备案准备


    为节约备案时间和顺利通过备案,建议您提前做好备案准备。因各地管局要求不同,需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请您根据备案对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局的备案规则准备备案资料,或访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 了解更多细则。


    请单击备案准备视频观看视频,快速了解不同类型备案相关信息和备案准备。


    ICP 备案必需


    域名


    备案域名需为有效期内,工信部已批复的,且已完成实名认证的域名。您可以在阿里云注册购买域名,也可在其他域名注册商处购买域名。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要求,请参见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备案信息审核时,会验证域名所有者和备案主办单位的名称,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备案主办者的这三项信息完全一致才能通过审核。如果您的域名所有者与主办单位不一致,请先更改域名所有者信息。如果您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参见文档域名信息修改(过户)。如果您有其他域名相关问题,可参见域名相关常见问题。


    阿里云服务器


    通过阿里云备案需要有阿里云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目前阿里云可备案的服务器有:


    ECS [包月 3 个月及以上(含续费),且有公网带宽]


    弹性 Web 托管(包月 6 个月及以上)


    轻量应用服务器 (包月3个月及以上)


    云虚拟主机


    建站市场(云市场)产品(首次购买产品包月 12 个月及以上,且订单金额 99 元及以上)您可根据您的网站需求选择购买服务器,服务器地域需选择中国大陆地域。如果您备案时,您的 ECS 实例和弹性 Web 托管实例的包年包月剩余时长不满足备案要求,您可以续费。 如果您有阿里云服务器与备案相关问题,请参见阿里云服务器与备案常见问题。


    证件资料


    个人备案:需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单位备案:需要单位注册证件原件扫描件、备案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其他资料:当地管局备案规则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域名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等。请注意您的备案页面提示,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应资料。


    2: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


    管局备案规则规定了 ICP 备案信息填写要求、所需提交的资料、备案信息变更规则、和备案转移规则。


    此外,还需注意部分省市对备案资料的特殊要求


    三:ICP备案流程


    使用阿里云中国大陆地域服务器托管网站,需通过阿里云 ICP 代备案系统(beian.aliyun.com)提交网站域名 ICP 备案申请。


    1: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


    如果您的网站尚未进行 ICP 备案,且您要使用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网站,需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完成 ICP 备案。


    说明


    本文档中截图以主办单位性质(即备案主体性质)为企业的备案流程页面为例。各备案主办单位性质(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备案流程相同,但个人备案还需注意 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备案准备


    详细阅读您备案对应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管局 备案规则 。如有需要,请访问 管局系统 了解更多细则。


    购买阿里云服务器。通过阿里云备案需要有阿里云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


    目前阿里云可备案的服务器有:


    ECS 实例:包月 3 个月及以上(含续费);购买公网带宽。


    轻量应用服务器实例: 自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轻量应用服务器需包月 3 个月及以上(包含续费后的累计时长)。


    建站市场(云市场)产品:需首次购买周期为 12 个月及以上,且订单金额 99 元及以上。


    弹性 Web 托管:包月 6 个月及以上。


    云虚拟主机。


    注册域名。备案信息审核时,管局会严格审核域名信息。


    阿里云备案系统支持阿里云域名服务中注册的域名和其他域名服务机构注册的域名,但域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域名通过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注册或管理。


    域名的顶级域名已获工信部批复。


    域名在有效期内。


    域名已完成实名认证,且实名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一致。如果您的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主办单位不一致,请更改域名所有者信息或备案主办单位信息,使两者保持一致。


    如果您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参见文档 域名信息修改(过户)。关于域名核验更多信息,请参见文档 备案域名核验。更多域名相关常见问题,请参见 域名常见问题。


    准备备案时需要上传电子版证件资料:


    个人备案:请提前准备好个人证件扫描件或照片,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单位备案:请提前准备好单位证件,例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及备案负责人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准备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请在备案过程中,在 上传资料 页面,下载备案对应的省市管局的模板,并按模板中的要求填写完成。


     说明


    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管局对真实性核验单的有特殊要求,所以我们不建议您使用其他渠道下载的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模板。


    准备其他资料。准备备案对应的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域名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居住证等。


    首次备案流程


    登录 阿里云备案系统,填写备案的主体证件信息和域名,输入验证码后单击 验证备案类型。


    主办单位所属区域 栏需根据备案主体实际所在地进行选择,系统会根据您选择的区域自动匹配当地管局规则,并显示在 主办单位证件类型 下。您需根据当地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交资料。请参见 信息填写相关问题 和 管局规则。


    主办单位性质 栏请按照右侧提示,根据您的网站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个人网站请选择 个人;单位网站请根据证件上的机构类型进行选择。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1.jpg


    产品验证。


    产品不同,验证方式也不同。


    如果您购买的是阿里云 ECS、弹性 Web 托管、轻量应用服务器、云市场产品,产品类型 请选择 阿里云,并通过备案服务号进行验证。 备案服务号可通过阿里云控制台中 备案 版块中进行申请。备案服务号申请细则,请参见文档 备案服务号申请 和 阿里云服务器与备案。


    如果您购买的是云虚拟主机,产品类型 请选择 万网主机,并通过主机管理控制台用户名和密码进行验证。请参见 如何查看主机管理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如果您不确定产品类型,请参见 产品验证相关问题。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2.jpg


    填写主体信息,单击 下一步,填写网站信息。


    说明


    主办单位通讯地址 可填写证件上的地址,也可填写您实际的办公或住所地址。


    主办单位通讯地址 与 主办单位证件住所 需在同一省份。


    如果地址无详细门牌号,需在备注中说明。


    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信息(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并且,备案成功后,若联系信息变更,请务必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便您能及时接收到备案相关通知和提醒。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3.jpg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4.jpg

    填写网站信息,单击 下一步,上传备案资料。


    网站信息填写具体注意事项,请参见 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填写相关问题。


    网站名称:在填写时,请参见右侧的填写要求提示。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管局对个人网站名称有更多限制,具体信息请参见 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如果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可单击 继续增加域名 来添加域名。


    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型 为非必选项。如果您的网站中不涉及选项中的内容,则无需办理。如果您的网站中涉及选项中内容,请先联系当地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并办理前置审批文件。需办理前置审批的网站内容包含:新闻类、出版类、文化类、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类、教育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等。


    如需备案多个网站,填完网站信息后,单击 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


    如果您的网站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可在 网站负责人信息 栏下选择 填写新负责人信息。网站负责人将在后续环节中进行拍照核验。单位网站备案需注意当地管局规则要求,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是否必须为法人。请参见您备案对应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管局规则。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5.jpg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6.jpg 


    根据页面提示上传资料。


    上传所需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真实性核验单需单击此页面中 下载 按钮,下载、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再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如果当地管局备案规则要求提交域名证书,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获取域名证书。


    阿里云域名用户,请登录 阿里云域名控制台,单击域名名称进入域名详情页面,再单击 域名证书打印 进入域名证书页面,下载域名证书。


    所有资料上传完后,单击 提交备案, 在弹出的提示框中,单击 确定。


    如遇问题,请参见 上传资料相关问题。


    目前部分省市(广东、重庆、辽宁、安徽、福建),已开通手机阿里云 app 进行证件资料上传和网站负责人拍照核验。如您备案省市支持阿里云 app 核验,在上传资料环节:


    选择 使用阿里云 app 上传。

    

    说明


    使用阿里云 app 上传资料,需提交备案承诺书。在选择资料上传方式页面,单击 下载承诺书 下载模板;单击 查看样例图 查看承诺书填写范本。


    使用手机 app (手机淘宝、支付宝、钉钉等 app)扫描页面二维码,或单击 下载到本地 下载、安装阿里云 app。


    在阿里云 app 上,按照流程拍照、上传所需证件资料。


    回到电脑客户端阿里云备案系统确认照片,并提交审核。通过阿里云 app 进行资料上传和拍照核验操作步骤,请参见 阿里云 app上传资料。


    上传资料页面部分截图示例: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7.jpg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8.jpg


    您提交后,阿里云将在 1 个工作日进行信息审核。请您保持备案信息中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与您核实信息。


    初审通过后,登录 阿里云备案系统,办理网站负责人拍照核验。


    海地区用户注意: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上海地区所有备案用户 必须 使用上海通信管理局 app 人像核验方式进行网站负责人核验。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见 上海管局 app 核验网站负责人。


    对于非上海地区用户,阿里云可提供幕布帮助您完成此过程。如无幕布,请申请幕布。单击 填写邮寄地址,完成邮寄地址填写。阿里云会将幕布邮寄至此地址(地址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地址)。收到幕布后,自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进行审核(拍照前请先查看拍照说明,并避免身着红色或蓝色上衣进行拍照)。


    拍照要求,请参见 拍照要求。


    拍照人必须与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


    负责人需站在背景幕布中间位置,身着当季服装拍摄上半身即可。


    整个画面背景必须都是阿里云幕布,且为蓝色,幕布字迹清晰显示。


    请您避免身着红色或者蓝色上衣进行拍照。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9.jpg


    照片通过审核后,阿里云将在 1 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备案信息提交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手机号码短信核验。 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 7 省市为工信部要求的手机号码短信核验试点省份,用户需完成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成功提交管局审核。其他省份暂无短信核验要求。


三首次备案流程图文引导——1内置图10.jpg


    试点 7 省份的用户,请在收到阿里云将您的备案申请提交管局审核的短信通知后,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核验码,并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备案所在省份管局网站完成核验。工信部验证短信会在阿里云向管局提交您的备案信息后,5 分钟内发送。请在 48 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


    目前试点 7 省份的用户,需完成短信核验后,备案申请信息才能进入省管局审核系统。48 小时内未进行短信核验,或短信核验失败,备案申请均会被退回。。


有关短信验证更多详情和验证操作步骤,请参见文档 备案短信核验。


备案申请信息成功提交管局系统后,管局审核一般为 3 - 20 个工作日。


管局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查看备案进度或备案信息,请登录 阿里云备案系统 查看。


管局审核通过后,审核信息将需要一段时间同步到阿里云备案系统。在此期间,您可设置域名解析,将您的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开通网站访问。


    域名解析设置,请参见您使用的阿里云服务器域名解析相关文档:弹性 Web 托管、云虚拟主机、轻量应用服务器。如果您是在阿里云域名服务(原万网)注册的域名,也可参见云解析 DNS文档 解析设置入门指南。


   新增网站备案


    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已通过其他服务商进行过工信部备案。现购买阿里云服务器,并且需要在阿里云备案一个新的网站域名,可按照原备案不在阿里云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备案准备


    详细阅读 各省备案规则 中相关省市的备案规则。


    购买阿里云服务器。通过阿里云备案需要有阿里云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目前阿里云可备案的服务器有:


    ECS:包年包月 3 个月及以上(含续费);购买公网带宽。


    弹性 Web 托管:包月 6 个月及以上。


    轻量应用服务器:包月 3 个月及以上。


    云虚拟主机。


    建站市场(云市场)产品:需首次购买周期为 12 个月及以上,且订单金额 99 元及以上。


    注册域名。备案网站域名需为有效的,并已完成域名实名认证的域名,且域名持有者信息与备案主办单位或主体负责人信息一致。备案时,管局会验证域名信息。


    如果您是阿里云域名用户,请参见文档 域名信息修改(过户)。关于域名核验更多信息,请参见文档 备案域名核验。更多域名相关常见问题,请参见 域名常见问题。


准备备案时需要上传证件资料电子版。


    操作步骤


    1.登录 阿里云备案系统 。

 

    2.填写要新备案的域名以及原来已备案的主体信息,然后单击 验证备案类型。


1.jpg



    3.产品验证。


    产品不同,验证方式也不同。


    如果您购买的是阿里云 ECS、弹性 Web 托管、轻量应用服务器、云市场产品,产品类型 请选择 阿里云,并通过备案服务号进行验证。 备案服务号可通过阿里云控制台中 备案 版块中进行申请。备案服务号申请细则,请参见文档 备案服务号申请 和 阿里云服务器与备案。


    如果您购买的是云虚拟主机,产品类型 请选择 万网主机,并通过主机管理控制台用户名和密码进行验证。请参见 如何查看主机管理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如果您不确定产品类型,请参见 产品验证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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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填写主体信息。

    说明


    若备案成功后,备案主体或网站负责人联系信息变更,请务必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便您能及时接收到备案相关通知和提醒,避免因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而对您的网站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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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填写网站信息。


    网站内容若包含 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型 中的类型,需先咨询备案所在省主管部门。若不包含相关类型内容,则不填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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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上传备案资料(如公司营业执照、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网站负责人省份证件、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等),然后单击 提交备案。


    请在 上传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栏中下载对应的真实性核验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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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网站负责人拍照核验。


    初审通过后,可在 办理拍照 页面申请幕布。收到幕布后,自行拍照并上传照片审核(拍照时,请避免身着红色或蓝色上衣)。


    上海地区用户注意: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上海地区所有备案用户必须使用上海通信管理局 app 人像核验方式进行网站负责人核验。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见 上海管局 app 核验网站负责人。


    8.手机号码短信核验。 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 7 省市为工信部要求的手机号码短信核验试点省份,用户需完成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成功提交管局审核。其他省份暂无短信核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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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 7 省份的用户,请在收到阿里云将您的备案申请提交管局审核的短信通知后,注意查收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核验码,并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备案所在省份管局网站完成核验。工信部验证短信会在阿里云向管局提交您的备案信息后,5 分钟内发送。请在 48 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


    目前试点 7 省份的用户,需完成短信核验后,备案申请信息才能进入省管局审核系统。48 小时内未进行短信核验,或短信核验失败,备案申请均会被退回。。


    有关短信验证更多详情和验证操作步骤,请参见文档 备案短信核验。


    备案申请信息成功提交管局系统后,管局审核一般为 3 - 20 个工作日。


    管局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查看备案进度或备案信息,请登录 阿里云备案系统 查看。


    管局审核通过后,审核信息将需要一段时间同步到阿里云备案系统。在此期间,您可设置域名解析,将您的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开通网站访问。


    域名解析设置,请参见您使用的阿里云服务器域名解析相关文档:弹性 Web 托管、云虚拟主机、轻量应用服务器。如果您是在阿里云域名服务(原万网)注册的域名,也可参见云解析 DNS文档 解析设置入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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